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班级:
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0号)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中大学生〔2026〕392号)要求,学院现开展2026-2027学年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减免标准
(一)减免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及专项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且无固定收入的硕士研究生。
(二)减免标准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全额减免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全额减免学费。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户)学生,优抚家庭子女,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主要来源为救济金者,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突发性情况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学费的学生,可申请半额减免学费。
二、减免程序
(一)学生提交材料
学生于2026年11月6日前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xgxt.sysu.edu.cn/xfjm/)提交申请,具体见附件;
(二)学院初审;
(三)学校复核评审并公示推荐减免名单。
三、减免方式
(一)因缓交而未缴纳学费的学生获得减免学费资格后,减免款项将直接抵冲学生应缴纳的学费。
(二)已缴纳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已抵扣学费的学生获得减免学费资格后,已缴纳的学费退回学生银行账户。
四、其他说明
申请学生必须按规定缴清应缴学费,遵纪守法,如实提交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生活消费不奢侈、不铺张浪费。
工作联系人:麦老师、龙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584;3668851
中山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