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学院学工办 发布人:殷敏

学院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大学生〔2026〕296)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和通过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入学的港澳台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学校下达分配给我院的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体名额如下:

博士生确定名额 4人,竞争名额 1人。

学术学位硕士生确定名额 2人,竞争名额 1人。

专业学位硕士生确定名额 2人,竞争名额 1人

博士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四、评选要求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五、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生个人申报,导师认真审核并签名推荐,学生需提交《中山大学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PDF版各一份,见附件)、《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6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和获奖证明材料扫描PDF版,具体按申请审批表里文字说明提供。(备注:各类成果和获奖材料有效时限是从进入该培养层次阶段学习至参评当年的8月31日)。

申请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虚假申报,一经发现,取消该生在读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请申请人于2026年9月9日晚上20时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包以“姓名+参评博士/学硕/专硕国家奖学金”命名,发送到civilfdy@mail.sysu.edu.cn。逾期不候。

2.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加分初审,初审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学院评审委员会按学校分配名额的1.5倍向上取整公布参加公开答辩的申请学生名单并通知有关答辩事宜,按博士、学硕、专硕类别分别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会,参加公开答辩会的学院专家组(成员不包括答辩学生的导师)对每位答辩学生进行打分;结合答辩学生各方面成果贡献以及答辩情况等综合评定最终得分,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序提出推荐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3.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附件: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有关表格

 

中山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