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优秀实习实践报告”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研究生班级:
为弘扬学院“水土交融,知行合一”的文化核心理念,引导同学们深入工程一线、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乡村振兴现场,用实际行动践行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优秀实习实践报告”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评学生
我院在校全日制在读硕博研究生,根据申报类别可以个人申请或者团队名义申请。
2、实习实践开展时间
2025年7月至2026年8月。
二、实习实践要求
1、实习
结合《专业实践》课程要求和生涯发展需求,在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等开展实习。熟悉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内容要求,较好完成工作任务要求,提升综合能力。
2、实践
结合暑期三下乡、寒假返家乡等要求,聚焦“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开展社会实践;围绕传承红色基因、寻访校友等,实地开展研学调研、志愿服务活动等;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红色传承、基层治理、民生改善、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调研实践。传承和寻访实践应体现如何学习和深入体验榜样力量,实现精神文化传承等。
三、报告分类和奖项设置
实习实践个人或团队根据实际情况,撰写提交实习报告或实践报告,报告应阐述说明实习岗位/实践开展背景、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或项目开展情况,工作创新或贡献,实习实践收获、体会以及改进思路、建议等。
优秀实习报告限以个人名义申请,优秀实践报告根据实践开展具体情况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请,同一个实践项目仅限提交一份实践报告。学生可同时参与上述两个类别的评选,但每个类别中限申报1项。
结合参评报告数量和质量,设置优秀实习报告、优秀实践报告两个类别,两类奖项均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四、评选形式
1、材料审核:学院组织评委对实习报告、实践报告和PPT等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答辩名单。
2、答辩环节:入围答辩的同学围绕实习、实践内容,利用PPT进行4分钟左右的汇报展示。
五、评选标准
(一)优秀实习报告评分标准:
1、实习内容(50分):按要求完成报备登记、落实实习保险、实习经历真实,实习内容与本专业契合,工作内容充实,具备相应工作量,达到实习锻炼目的;
2、报告材料(30分):实习报告材料完整、表述清晰,内容充实、图文并茂,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
3、演讲展示(20分):主题明确、表达清晰、语言流畅、感染力强,具有示范意义。
(二)优秀实践报告评分标准:
1、实践内容(50分):按要求完成实践活动登记报备或审批立项,实践内容契合主题,有一定的工作量,达到实践目标;
2、报告材料(20分):报告材料完整、表述清晰,内容充实、图文并茂,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
3、演讲展示(15分):主题明确、表达清晰、语言流畅、感染力强;
4、服务成果(15分):创新性和实际效果,具有宣传和示范意义。
材料审核环节按以上评分标准(除去演讲展示部分)进行审核遴选。
六、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优秀实习报告或优秀实践报告的同学请于8月21日(周五)前提交报名汇总表(附件1)、报告(格式参考附件2)和答辩PPT至工作组邮箱baiyt9@mail2.sys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实习/实践报告评选”。
材料审核:8月下旬。
答辩和公布评选结果:8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其他
优秀作品和实践成果将会在海琴1号大楼内宣传栏或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展示。
联系人:龙老师、刘老师,咨询电话:0756-3668584.
土木工程学院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