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学院学工办 发布人:殷敏

学院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大研院〔2025〕98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启动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5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名额及奖励金额

学校下达给我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体名额如下:

博士生确定名额 4人,竞争名额 1人。

学术学位硕士生确定名额 3人,竞争名额 1人。

专业学位硕士生确定名额 3人,竞争名额 1人

博士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四、评选要求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五、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生个人申报,导师认真审核后签名推荐,提交《中山大学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5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具体按申请审批表里文字说明以及《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实施细(2023年修订)》要求提供和计算综合加分。(备注:加分内容有效时限是从进入该培养层次阶段学习至参评当年的8月31日)

请申请学生于 2025年9月10日下午 18 时前,将以上材料交给学院,其中,电子版压缩包请以“姓名+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命名,发送到 eesym@mail.sysu.edu.cn,纸质签名申请表及成果证明材料,均以A4打印或复印整理好上交给珠海校区海琴1号B818室刘昕老师。逾期不候。

2.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9月18日前审核推荐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3.学校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中山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8月30日